Saturday, February 9, 2008

離婚

大表姐很早就嫁人,生了一對兒女,大概在孩子五歲的時候就和她老公離婚了。會想到這件事,是因為我那時正在計算著要包紅包給哪些小孩,就想到,記憶中大表姐也有一對兒女;只是不曉得在媽媽離開後,對方的家人會怎麼告訴他們媽媽在哪裡、媽媽是誰,也不知道我的大表姐是否還記得有這兩個小孩的存在。現在的她,有個男友,過的不錯,我沒跟她聊過這些,但我只要一想到他是否忘了孩子,就讓我覺得很恐怖...

昨天,表舅待了兩個小孩遠從高雄到基隆來玩,聽我媽說,他也跟他老婆離了婚,兩個小孩歸他帶,這個過年買了新衣服、新鞋子、還帶他們來基隆玩,算是種補償心態吧,平常也沒時間帶孩子。在這,也不是說小孩子看起來很可憐或什麼,以前自己常想,未來若遇到個不適合的人,大不了就是離婚嘛,可是看到眼前的小孩,才發現,離婚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,也難怪長有人會因為有小孩而忍著不離婚。

今天,才知道我表姐改姓,以為是終於要改回跟我姑姑姓,令我驚訝的是,是改跟姑姑交往許久的男友(現在變姑丈了吧)姓,叫了23年的名字,如果是改姓李,我還稍微能接受,現在是改另一個從未出現在家中的姓,我想我還要適應一段時日吧。

人與人,結婚或是離婚,果然都有許多的哲學,很多事不是現在的我們依照現在的思想可以理解,要學的還多的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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